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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000652)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系依据贵司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2025 年 4 月 3 日,贵司以公告 形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notice/index.html)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司")委托,就贵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