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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00080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杰)
BJCTBJCT(SZ:000802)2025-04-18 12:26

刘杰,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等。曾任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高级经理;湖北 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 2021 年 10 月 26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 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 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述独立性及相关要求。 2024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 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 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2024年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 明确意见,不存在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也不存在委托其他 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