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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梦华-届满离任)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完成了董事会换 届工作,本人于 2024年6月13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在法律等方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本人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人数为董事会的三分之一,独 立董事任职上市公司家数均不超过三家,符合相关规定。董 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及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任审计、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一)个人履历 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律师。曾任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谦禾文 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凯麦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赞宇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戴梦华-届满离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