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300303) - 国金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飞光电"或"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 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对聚飞光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082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面值总额 704,688,1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04.6881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4,688,100 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0,201,769.21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