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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药业(300519) -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审核意见

我们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并承诺在审议该议案时投赞成票。 蔡海静______________ 吕圭源______________ 单伟光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审核的独立 意见: 1、《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审核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证券代码:300519 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