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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悦智行(301198) - 北京仁光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JOYREPAKJOYREPAK(SZ:301198)2025-04-20 07:59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之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仁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喜悦智行")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喜悦智行本次激励计 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作废")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依据《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之原则,进行了 充分的核查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