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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300050) -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DINGLICOMMDINGLICOMM(SZ:300050)2025-04-21 12:36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2025)粤浩律法字第 541 号 致: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闫哲律师和巫晓佳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依法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现行有效的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以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发生或存在事实的调查和了解,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