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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300566Exciton(300566)2025-04-21 13:4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管理, 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 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以及本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 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 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