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300566) - 舆情管理制度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及时、妥善处 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形象、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是指发生或发生后涉及公司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 事件,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或不实报道,包括前 述媒体的互动、评论、留言等信息;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应结合舆情信息性质、传播量、媒体报道热度对舆情信息进行分 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