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300596) -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隆"或"公司") 独立董事履职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公司应当定期 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会的重大 决策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研究讨论、监督制衡并提出专业咨询建议。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及本制度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和召开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每年 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所列需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够充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