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002870) -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86-21-3886 2288*1018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5]第 110 号 致: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 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1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 律意见如下: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香山衡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股份"或"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或"本 次会议"),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