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微至(688211) - 中科微至监事会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科 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