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讯传媒: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2024年12月)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 二○二四年十二月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兆讯传媒广告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 (磁)盘、硬盘、录音(像)带、光盘及云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 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 对外报道、传送。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都应做好 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