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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天成: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TeemsunTeemsun(SZ:301571)2024-12-06 12:08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 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 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 效的《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 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