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300239) - 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2025年4月)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 决策责任,确保决策科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 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投资是运用公司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 的资源对所涉及的主业范围投资和非主业投资的统称。 第三条 主业范围投资系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已有生产设施的 技术改造、新建生产设施、购买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 非主业投资系指: 第七条 除本规则另有规定,本规则第八条之外的投资由董事会决策, 公司投资交易达到符合以下情形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 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5% 以上; 1、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新组建公司、购买其他 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