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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002211)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委 托 单 位 : 上 海 宏 达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85886680 传真号码:(010)85886690 网 址: http://www.Reanda.com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利安达审字[2025]第 0332 号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新材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宏达新材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宏达 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