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矿集团(001360)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南昌矿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8号监管指引》")以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 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