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股份(0021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关于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跟踪监督,现将履职尽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程序及费用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规程》,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同意聘任华兴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控审计机构,华兴所与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等情况的了解后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 约定书》,约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141 万元人民币(含内控 审计费用 28 万元),不存在或有收费项目。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基本情况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