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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瑞思(301314)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KLESKLES(SZ:301314)2025-04-24 09:12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99 邮编:100033 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 德恒 06F20230464-00004 号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致: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 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德恒")接受珠海科 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思")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现本所律师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