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博云通(301316) - 金杜上海分所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慧博云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慧博云通")委托,作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1、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现行有效的《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就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注销及作废")所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