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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601966Linglong Tyre(601966)2025-04-24 14:28

第一章 总则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于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山 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本工作细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含义一致。 第二章 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