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经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修订,于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上市后适用)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股票上市规则》所定义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和关联自然人,以及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章所定义的关连人士。 第六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 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