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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云钛业(300891)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 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云钛业"或"公司")2022 年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莞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 审计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董事会等会议记录、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 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