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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鑫龙(002298) - 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S&XS&X(SZ:002298)2025-04-24 16:48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我们对公司即 将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相关数据和指标进行了审计。 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相关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误差。 二、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 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在对 公司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切实履 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继续聘请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予以审议。 该议案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我们对公司即 将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