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航空(300900) -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 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