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001331)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期限: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持 仓时间不得超过 12 个月或实货合同规定的时间。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2025 年度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本次事 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交易金额: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5,800 万美元,在授权有效期内拟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最高不超过 4,750 万美元,即在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 4,750 万美元。在上述额度内,开展 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套期保值场内/外交易;其中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主体开展场外 交易将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交易对手,开展部分结构简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