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枫酒业(600616) - 金枫酒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 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 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