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枫酒业(600616) - 金枫酒业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承担义务,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除独立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必须 专职,不得在任何其他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但公司的控股企业除外。 第五条 有《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的人员,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以及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宜 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六条 公司应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