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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光明(873527)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有主要社会关系的人员未在公司 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二)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分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证券代码:873527 证券简称:夜光明 公告编号:2025-040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 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尤加标、郑峰、方小桃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根据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结合其他相关资 料,董事会就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