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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晟科技(603778)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的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林爱梅女士、沈鸿烈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任职经历,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 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独立性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及其亲属在过去 12 个月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 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始终保持独立性,独立公正履职,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的要求。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