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000595)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该规定对于不 1 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有关规定, 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 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依据上述规定及要求,公司对现行相关会 计政策作出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5-040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