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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000595)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要求,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独立董事叶森、刘庆林、黄爱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5 年 4 月 26 日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叶森、刘庆林、黄爱学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