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联软件(300996)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 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普联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名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名委员会决策前的各 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其中两名委员为独立 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提 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 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