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上海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47 号国金中心一期 27、28 楼 电话:025-68515000 传真:025-68516601 邮编:210019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1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宿迁联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 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 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