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井股份(688157)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的核查意见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 人员。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