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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000571)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在任独立董事王勇先生、罗楚湘先生、孟兆胜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本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本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就上述评估结论出 具专项意见,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2025 年 4 月 28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4 年度独立 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现向各 位董事报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