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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600356) - 2024年恒丰纸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自查情况的报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要求,牡丹江恒丰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孙延生,于 2021 年 5 月起担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人能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