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精科(688605)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精科"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 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25 号),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595,000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1,217,550.00 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224,342.92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