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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t Precision Technologies (Jiangsu)(68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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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调研记录】大朴资产调研银龙股份、康希通信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30 00:04
Group 1: Yinlong Co., Ltd. - Yinlong Co., Ltd. has a broad production base in the prestressed materials and concrete products for rail transit industry, adhering to market proximity and regional radiation principles [1] - The company is involved in multiple high-speed rail projects, such as the Xiong'an New Area to Shangqiu high-speed rail, ensuring production schedules align with project milestones [1] - The company is optimistic about future performance, with the PCCP industry expected to maintain a compound annual growth rate of 6%-7% until 2030 [1] Group 2: Kangxi Communication - Kangxi Communication's operating conditions are strong in the first half of 2025, with orders sufficient to cover until the fourth quarter of 2025 [2] - The company benefits from the increasing demand for Wi-Fi 7 products, with significant revenue growth driven by strong demand in industrial IoT products and high-efficiency drone products [2] - The 337 investigation is set to officially commence in July 2025, with an initial ruling expected by the end of the year [2] - The Wi-Fi 8 technology standard is anticipated to be established by the end of 2027, with product samples expected to be launched in 2026 [2]
先锋精科(688605) - 先锋精科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19 11:15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2025/6/25 | 2025/6/26 | 2025/6/26 |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20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02,379,85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2元 相关日期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475,9 ...
先锋精科(688605) - 先锋精科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5-06-04 09:17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5-024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先锋精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25 号),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595,000 股,并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202,379,856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 164,334,7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2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045,1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8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 份数量为 2,430,8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0%。上述股份锁定 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 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
先锋精科(688605)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06-04 09:16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 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25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595,000 股,并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202,379,85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64,334,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2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先锋精科: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0 12:1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 性文件以及《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先锋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锋精科")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 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 ...
先锋精科: 先锋精科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0 12:17
|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5-023 | | | | --- | --- | --- | |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 | | |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 | | 重要内容提示: | | | |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 | | |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 | |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 | | | 11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阳光大道 号金悦国际酒店 | | | | 三楼君澜厅 | | | |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 | | |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259 | | | | 140,507,56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 | | 例(%) |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9.4276 | | | 注:截至本 ...
先锋精科(688605) - 先锋精科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5-20 12: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阳光大道 11 号金悦国际酒店 三楼君澜厅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59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59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40,507,566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40,507,56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69.4276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9.4276 | ...
先锋精科(688605)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0 11:49
关于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 性文件以及《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先锋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锋精科")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 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 ...
先锋精科: 先锋精科2024年年度股东会资会议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1 09:15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江 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 入会场。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 ...
先锋精科(688605) - 先锋精科2024年年度股东会资会议料
2025-05-11 08:30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江 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 入会场。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 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 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