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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生态(00001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伟英)
000010ECOBEAUTY(000010)2025-04-28 13:01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 2024 年度 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全面关 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 业委员会委员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伟英,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1 月出生,律师,获中南 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厦门大学民商法硕士学位。现任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副 主任,合伙人律师,全国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州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 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第十届 福州市鼓楼区政协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