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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000875)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0875JEP(000875)2025-04-28 14:2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签字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独立 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学栋先生、 潘桂岗先生、金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学栋先生、潘桂岗先生、金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 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 董事签字: | 独立董事签字: | 职工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