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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光电(30105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 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 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