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30105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信濠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订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十) 审议批准公司下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 c)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d)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e)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f)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g)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h) 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a)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b)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