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盐集团(601065)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西省 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盐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盐集 团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 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三)资金来源 | 序号 |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计划总投资 | 拟用募集资金 金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