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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688560)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新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 附的明冠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 扣除情况表)。 目 录 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第 1—2 页 二、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3—5 页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5〕3-423 号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 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明冠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 第 1 页 共 5 页 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