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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强装备(30087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 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 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借款或委托贷款;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 平;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如支付预 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或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 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