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000668)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刘长坤先生、韩梅女士、朱琨先生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长坤先生、韩梅女士、朱琨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