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30008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海默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指引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 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 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董事会 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