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002870) -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2次会议决议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2 次会议决议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2 次会议 决 议 2025 年 4 月 28 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香山 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2 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加独立董事 3 名。 1 会议由独立董事薛俊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香 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广东香山衡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 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举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