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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光电(301051)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濠光电""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证券 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 导期已届满。 渤海证券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本持续 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 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1 保荐机构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 ...